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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莒南交警实行“分类处罚”保执法公正
时间:2020-10-20 10:18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张雪 孙运涛)在交通管理执法过程中,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莒南大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不同性质的交通违法行为视情实行“分类处罚”。
 
  该大队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经执勤民警对违法行为人警告教育后立即改正的,可不罚款、不记分;对经批评教育后拒不改正且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可依法对其作出处罚;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确保了路面执勤、执法的公平、公正。(山东省莒南县交警大队)
  (图为民警对轻微交通违法驾驶人进行警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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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山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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