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助力海龟“搬家”
时间:2020-08-31 10:48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赵越)8月25日上午,微风习习,阳光明媚,历下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一大早就来到了山东某海底世界。今天,这里的两只绿海龟要搬家啦!
时间追回到7月8日,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收到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的线索移交函,商请协同做好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系列案件中涉案两只绿海龟的救护放生工作。原来,江苏省邳州市公安局在办理一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系列案件时,将山东某海底世界非法购买的两只绿海龟扣押后暂时寄养在山东某海底世界内。
收到线索后,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迅速行动,第一时间与济南市农村农业局取得了联系,督促市农村农业局拿出可行的救护放生办法,市农村农业局积极配合。经过专家研究,两只绿海龟的后鳍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目前的身体状况不适合放归大海,决定将涉案的两只绿海龟运送至济南市动物园进行救护。
在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的监督下,两只绿海龟被送上了车,经过半个小时的车程,两只绿海龟顺利到达济南动物园。专业的海龟饲养员立即给它们检查身体,随后,缓缓地放入龟池中。两只小家伙在龟池里畅游,时不时的露出圆圆的小脑袋,好像在说“谢谢你们”,憨厚可爱的动作令人动容。这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中的两只涉案海龟终于得到了救护,搬了新家。
“这两只绿海龟离开广阔无垠的大海,被非法运送到狭窄逼仄的鱼缸里,后鳍也受到了损伤,真的令人揪心!所幸现在得到了专业的照料,我们这段时间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办案检察官说。
绿海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私自进行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海龟在地球上生活了近两亿年,是与恐龙同一时代的物种,被称为“海洋活化石”,世界上现存七种海龟,但遗憾的是,包括绿海龟在内的六种存在灭绝的风险,海龟保护,刻不容缓!愿两亿年后的今天,不是它们生命的终点。
同在地球上,共享大自然,每一个生命都有自由起舞的权利,历下区检察院也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检察监督,协同各部门走好野生动物公益保护“最后一公里”,为野生动物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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