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山东莒南县应急管理局“四明确”全面加强全市灾害信息报送工作
时间:2020-08-20 09:39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县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面临人员队伍变动大、职能未厘清、机制未健全、政策保障不充分等问题。县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四项明确措施全面加强全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
 
  一、明确灾情信息建设目标。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资源整合、部门联动;专兼结合、社会参与;点面结合、一专多能;业务熟练、能打硬仗”的原则,建立覆盖全县所有城乡社区,能够熟练掌握灾情统计报送和开展灾情核查评估的“县-镇办-村”三级灾害信息员队伍,为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掌握和管理灾情奠定坚实基础。
 
  二、明确各级灾害信息管理主体。灾情管理工作由应急管理局救灾减灾科(股)承担,镇(街道)灾情管理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统筹安排下,由镇应急站(所、办)或具备相应职能的机构承担,并落实具体责任人。
 
  三、明确灾害信息员队伍构成。整合现有各类基层信息员资源,推动建立一支“一人多用”、“一专多能”的灾害信息员骨干力量和覆盖全面、专兼结合的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镇(街道)灾害信息员原则上由应急部门人员担任;村(社区)灾害信息员由村“两委”成员和社区工作人员担任,工作方式以兼职为主,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置专职工作人员。
 
  四、明确灾害信息报送时限。灾害发生后,各级灾害信息员要在灾后2小时内将本地区灾害情况统计、汇总、审核,并报上一级,不得迟报、漏报、虚报、谎报、瞒报灾情。对于造成10人以上人员死亡(含失踪)或房屋大量倒塌、城乡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自然灾害,以及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灾害事件等,各级灾害信息员应在接报后立即电话上报初步情况,随后动态报告全面灾害情况。灾情稳定前,实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董彦强)

分享到:
文章编辑: 山东新闻网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