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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闻网8月18日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不断强化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力量,提高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和管理质量,今年以来,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司法局紧紧围绕省厅市局关于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全区实际,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探索创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建设机制,通过购买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人员加大了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力度。
截止目前,全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基层司法所配备公益性岗位人员10名,协助社区矫正对象管理。他们年龄结构合理,有一定专业知识,受过良好的教育,并具有一定的工作经历和经验。在走上社区矫正工作岗位后,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巨大的工作潜力都得到了充分发挥,有力的推进了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
通过此次购买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全区将逐步建立一支较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实现专门矫正力量与社会矫正力量的有机结合,加强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平安和谐长清建设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