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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检察院:检察蓝守护古树绿 420年老柏树“老有所依”
时间:2020-08-18 11:09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8月17日讯(通讯员 李晓平 黄丽娟)“这树年龄这么大了,见证了几辈人的成长,和那活化石一样,咱可得好好保护它……”,在沧桑的老树下,莱阳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的干警正在向村民宣传如何保护古树名木。

  2020年3月,莱阳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在查看案件现场过程中,发现村里的两棵并生圆柏,树龄已有420多年,但并没有挂牌保护,树旁也没有必要的保护设施,其中的一棵还被烧伤,树干覆盖着水泥,严重影响了古树正常生长。

  针对这种情况,莱阳市检察院立即部署展开走访,查看了莱阳市境内6处100余棵古树,发现部分古树生长环境差,存在新建扩建非通透性硬化地面、人为堆火焚烧、堆放和倾倒生活垃圾、农业垃圾、部分树木枯死等问题,且大部分古树没有保护标志,村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保护古树、如何保护古树。

  承办检察官认为,古树名木是林木资源中的瑰宝,也是自然界和前人留给我们的珍贵遗产,具有十分重要的科学、文化和经济价值,若保护措施不周,会影响古树名木的正常生长,甚至导致古树死亡的危害后果,故意破坏古树名木还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因此古树的保护和宣传亟需引起重视。

  2020年5月,根据走访调查结果,莱阳市检察院向主管行政部门及相关街道办、镇政府发送检察建议6份,督促其履行职责,完善对辖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措施;对古树名木进行挂牌保护,限期消除影响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的不利因素;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强调保护古树名木的意义和破坏古树名木的法律后果;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违法线索。

  发送检察建议后,莱阳市检察院陆续收到回复函,通过查看回复函和实地走访“回头看”发现,被建议单位已根据检察建议内容进行整改。对影响古树生长的非通透性硬化地面进行切割或破碎,对周边堆放的垃圾进行清理,改善了古树生长环境;签订《莱阳市古树名木养护协议书》,对登记在册的古树实行挂牌保护,协调村委指定了古树养护人,明确保护责任,组织人员定期进行巡护;发布《莱阳市古树名木保护通告》,组织人员在各个村庄张贴,同时利用“村村响”每天两个时段滚动播放宣传通知,提升了村民的法律意识和保护意识。

  2020年7月,莱阳市检察院经研究决定,对该批督促行政机关履行对古树名木保护监管职责的案件终结审查,不再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通过诉前检察建议,莱阳市检察院与主管行政部门、当地政府发挥各自作用,实现了保护古树名木的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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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山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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