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送头盔共同保安全莒南交警联合保险公司开展“买保险送头盔”活动
时间:2020-07-27 17:57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张雪 孙运涛)为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全力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近日来,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莒南大队联合人保财险莒南分公司联合开展了“买保险送头盔”活动。
为搞好这次活动,该大队选择了一部分有针对性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印制了一批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组织警力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一道深入城区及国、省道沿线开展宣传,广泛倡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倡议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切实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并通过面对面向前来参与活动的群众讲解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提醒驾驶人关注“头顶”大事,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同时要求参与“买保险送头盔”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为驾驶人办理保险时,要详细询问车辆所有人,对有佩戴需求的驾驶人现场赠送头盔,并讲解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及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山东省莒南县交警大队)
(图为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向群众现场赠送头盔)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