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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莘县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民法典》
时间:2020-07-20 09:47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王德卫)为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对象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有效推动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监管工作,近日,莘县司法局下发实施《莘县司法局组织矫正对象开展学习<民法典>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所有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民法典》。
  各司法所按照实施方案,积极通过微信推送“线上学”、专题讲座“集中学”、有奖竞答“考试学”、发放彩页“随身学”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认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系统学习,重点学习《民法典》编纂的重大意义、与老百姓的关系和主要框架、婚姻关系、物权、继承权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同时,提醒社区矫正对象在进行民事活动时,严格用法律约束自己,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争取按期顺利解矫。
 
  截止目前,全县已经累计开展《民法典》讲座30余场次,发放各类学习材料3000余份,培训社区矫正对象500余人。通过集中培训,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学法守法意识,筑牢了社区矫正对象依法矫正的根基,提升了全县社区矫正对象依法维权的自觉性,取得显著的教育效果和社会效果。(聊城市莘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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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山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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