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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阳谷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学习工作
时间:2020-07-07 12:26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董博)社区矫正是贯彻落实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监狱的监禁矫正相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为了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更好的提高阳谷县社区矫正工作能力。7月6日,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学习培训会,对社区矫正科及全县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通知》。
 
  作为主讲人的阳谷县司法局副局长董存旺同志制作了生动形象的PPT课件,逐条解读了《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使参训干部从实务的角度掌握了《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中提出的各执法环节的具体规定。同时通过课件,董存旺同志比对了《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与原执行的社区矫正工作有关文件规定的区别,使参训人员更加清晰明了的理解新实施办法与原有关规定的不同,更有利于使参训人员弄清今后的工作重点,对于今后我县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理论助力。
 
  此次培训,各参训人员受益匪浅,表示一定认真学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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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山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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