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山东省沂源县司法局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时间:2020-07-06 10:52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朱棣)“这张单据没有时间,也没有盖章,你也未能解释说明,就不能认定为赔偿的依据了”。这是5月7日上午,沂源县东里镇韩旺二村法律顾问、鲁源法律服务所主任孙善良在调解过程中与当事人沟通,查看核实医药费用的单据。
 
  据东里司法所工作人员介绍,这起纠纷是村民张某某在夜晚驾驶摩托车,不慎撞到路障上,致使张某某受伤住院治疗。法律顾问孙善良在到村排查矛盾纠纷时,获知了这一线索,立刻上报到了司法所。6月19日,在司法所、法律顾问孙善良、陈德刚以及村委会的共同努力下,历经一个多月的多次调解,终于为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近日,村民张某某按照财务程序拿到了2万元的赔偿。张某某的妻子耿某在表示感谢时说:“孙主任给我们讲了好几个类似的法院判的案子,讲得详细有道理,没有私心,公平公正,法律顾问陈德刚把误工费、医疗费、营养费等一样一样列清楚,很认真,让人听着很明白。”
 
  “人民调解具有方法灵活、程序便捷、不伤感情、不收费等特点,特别是广大村居调解员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具有天然的地理和人文优势,但是由于专业性不足,面对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往往有些吃力。”沂源县东里司法所所长李峰坦言。为此沂源县司法局进一步拓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通过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弥补人民调解的自身短板。
 
  韩旺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耿国锋在谈到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时说道:“人家找上门来,我们还不知道怎么办。村两委成员们一合计找法律顾问咨询,关键时刻帮助我们解决了大问题。有了法律顾问,给我们提供法律建议,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审查指导协议。村委按照程序办事,村民看在眼里,我们干事有了保障,大家的怨气也没了。”
 
  据悉,沂源县司法局完善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深化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程度,建立“1+1+N”工作制度(1个调委会+1个法律顾问+N个调解员)。加强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整合人民调解工作力量,发挥“五老”调解员、网格员、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依法及时就地化解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问题,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尤其是法律顾问在基层依法治理、矛盾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有效提升了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效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山东省沂源县司法局)

分享到:
文章编辑: 山东新闻网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