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山头街道:落实《决定》精神,为野生动物撑起“保护伞”
时间:2020-07-02 15:21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岳海燕)为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为《决定》)的精神,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近日,博山区山头街道认真开展《决定》学习宣传活动。
 
  健全机制,落实责任。街道成立以人大工委牵头,派出所、农委办、林业站、畜牧兽医站、党政办联合工作组,完善联合工作组负总责、亲自抓,包村干部、“两委”成员分区域、具体抓的工作机制,集中对酒店、集贸市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企业等重点区域进行摸底排查。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街道通过公众号、微信群对《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进行宣传。在樵岭前村、马公祠村、山头便民市场悬挂保护野生动物横幅,发放宣传彩页,时刻提醒群众和商家遵守法律法规,鼓励大家对违法猎捕、销售、经营、食用野生动物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问卷调查,提升意识。街道在机关、村(社区)开展《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知识问卷调查活动。通过问卷反馈,绝大多数人员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较高,认为拒绝食用野生动物是最佳保护行为。
 
  截至目前,山头街道已悬挂横幅10条,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开展调查问卷50余人,进一步提高了干部、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爱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山头街道办事处)

分享到:
文章编辑: 山东新闻网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