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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博山区城东街道积极开展贯彻实施野生动物保护“一决定一法”自查工作
时间:2020-06-16 10:37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李锋)为全面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精神,近日,城东街道在辖区内全面开展对《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情况自查工作。
 
  一是制定自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下发了《城东街道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自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自查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和相关要求,根据辖区派出所、市场监管所、水利、林业等有关部门、有关站所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的职责,确定此次自查工作的具体分工。
 
  二是指导有关站所、部门立即开展自查工作。由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总牵头,指导有关站所、部门立即开展自查工作。城东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对东关菜市场、福门智慧生鲜农贸市场及大街、青龙山、峨嵋新村、同汇小区等三八集市进行了全方位执法检查,进一步排查是否存在野生动物交易现象。辖区派出所依托社区民警日常巡查工作开展经营场所排查活动并及时对有关举报信息进行核实;街道办事处林业部门积极配合区自然资源局、森林公安在安上社区成立野生动物救助站并协助开展日常工作与救助事项。救助站自2020年4月成立以来,已成功救助受伤野鹰一只。
 
  三是认真组织学习并开展问卷调查活动。在辖区人大代表微信群、机关干部微信群转发《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有关内容,督促人大代表、机关干部及时掌握有关政策知识,进一步提高野生动物保护的责任感。同时,在人大代表、机关干部中广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问卷调查,累计发放调查问卷200份,不仅检验了广大代表、机关干部对《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掌握情况,也进一步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四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在“城东街道”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信息,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学习。同时,利用车载广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让《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家喻户晓,不断增强辖区居民主动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社会氛围。(淄博市博山区城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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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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