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沂源县司法局鲁村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法集中宣传系列活动
时间:2020-06-08 13:05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赵而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深入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提升《社区矫正法》的公众知晓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近日,鲁村司法所以《社区矫正法》为重点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明晰权利与义务,《社区矫正法》宣传进乡村。以村(社区)两委成员为重点宣传对象,鲁村司法所所长向大家讲解在判前调查评估及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管理阶段村(居)民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号召大家共同推动《社区矫正法》的贯彻实施,为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发力。
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社区矫正法》宣传进机关。鲁村司法所所长带领大家解读《社区矫正法》条文,讲解立法精神、立法目的,号召大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引导全民参与,《社区矫正法》赶大集。6月8日以鲁村大集为媒介,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方式,向过往群众现场普及社区矫正相关知识,解答群众问询,并以案释法,通过典型案例将社区矫正法知识普及到寻常百姓家,本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群众问询30余人,为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