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源中庄司法所:贯彻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
时间:2020-06-05 10:54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中共沂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建立镇(街)村(居)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聚焦镇(街)村(居)重大事项决策,在全市率先建立以司法所为涉法事务审查机构的镇(街)村(居)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
意见(试行)发布后,沂源县司法局中庄司法所积极配合和推行,主动与中庄镇党委政府和法律顾问对接联系,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优势和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贯彻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一是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权限是否合法,制定依据、程序是否合法等;二是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是否超越决策机关的法定职权范围,决策程序是否合法等;三是审查协议、合同,对其必要性、操作性、公平性、适当性和风险性等进行审查;四是审查村(居)重大事项等。
截至目前,中庄镇法律顾问团在中庄司法所的主导和管理下,对村级民商事项、工程项目建设、土地租赁流转等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十余项,起草修改涉及民生利益的协议、合同二十余份,同时提供法律咨询五十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推动建设法治政府、法治中庄“保驾护航”。(魏慧莹)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