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兰陵县矿坑司法所为协助党委政府开展好“秸秆禁烧”工作
时间:2020-06-03 10:09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英启玉)随着麦收季节的来临,兰陵县矿坑司法所为协助党委政府开展好“秸秆禁烧”工作,防止农民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影响百姓生产生活,在镇主要街道、各村田间地头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普法活动中,矿坑司法所政法干警协同镇工作人员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努力做到让农民群众知法、懂法和守法。司法所政法干警还向群众现场解说焚烧秸秆的危害性和禁烧的重要意义,宣传秸杆的绿色处理新途径:留作农家肥料、粉碎还田、收集变卖做为工业原料等,鼓励农民集中存放秸秆,大力发展畜禽养殖的路子。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更好地让人民群众了解了秸秆综合利用知识,认识到了焚烧秸秆的危害,为秸秆禁烧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兰陵县司法局矿坑司法所)

分享到:
文章编辑: 山东新闻网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