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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黑恶犯罪集团案件中发出11份检察建议
时间:2020-05-26 10:33  浏览次数: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槐荫区检察院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在成功办理多起涉黑恶案件的同时,深入查找黑恶案件背后的监管漏洞及社会治理乱点,依法运用检察建议促进行业整治,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有力地净化了社会风气。

  近日,槐荫区检察院在审理犯罪嫌疑人马某、张某某等15人涉嫌“套路贷”涉黑恶犯罪集团的案件中发现,该集团以民间借贷之名,肆意制定违约金额,恶意垒高借款债务,对被害人采取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方式催讨钱款,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诈骗等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环境,扰乱经济和社会管理秩序。

  为更好地维护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此类犯罪的发生,槐荫区检察院将司法办案与社会综合治理结合起来,由“一案一建议”升级为“一案全建议”,全方位查找原因、全环节堵塞漏洞,向多家单位共发出检察建议书11份,对行业治理、市场检查、联合执法、普法宣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相关单位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迅速反应,针对检察建议书中有关内容,认真研讨,及时整改,均向槐荫区检察院详细回复了整改措施和整改过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槐荫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司法办案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着力深挖根治,对于所属领域和行业暴露出来的问题,积极提出检察建议,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以决胜的姿态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收官之年大决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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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山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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