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州市路口倒车太大意酿成事故后悔迟
时间:2020-05-12 17:44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2020年1月9日山东省青州市某村驾驶人王某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车,在沂水县东一环路马家官庄村路口,由东向西倒车过程中,与沿东一环路由北向南行驶的山东省沂水县许家湖镇某村驾驶人驾驶的一辆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小型轿车驾驶人许某某受伤,两车及道路设施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自、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王某某作为一名大货车驾驶人应当非常熟悉法律规定,也应该有丰富的驾驶经验,在一个小岔路口把车倒向大路上,确实影响了其他车辆的通行,在倒车前应当充分考虑到安全问题,应当留一人在车后边及时告知其他车辆做等待,确保安全。(于松果 张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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