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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禹城司法局:法律援助解难题 群众致谢送锦旗
时间:2020-05-11 16:52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贾迎迎)“多亏了法律援助中心,多亏了刘国律师,我交通事故案子的事儿已经圆满解决了。你们帮了我大忙,真是太感谢了!”近日,山东省禹城市房寺镇某村村民刘某将一面写有“扬善退恶仗义执言,捍卫正义维护公平”的锦旗送到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手中。
 
  2019年10月的一天,张某驾驶小型轿车在乡村小路倒车时与同村村民刘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刘某腿部受伤。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张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刘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刘某受伤后,住院治疗15天,花费医疗费用2万余元。后经鉴定机构鉴定,刘某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刘、张因赔偿事宜一直未能达成一致协议,双方矛盾激化。2020年3月初,刘某通过拨打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向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案情后,考虑到疫情非常时期,刘、张两人又是同村村民,为了提高案件办理效率,达到良好社会效果,建议刘某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双方的矛盾纠纷。刘某对法律援助中心的建议非常赞同,但怕疫情过后张某又外出打工找不到人,急切需要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并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援助申请。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开通疫情防控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启动法律援助“容缺受理”,后续为刘某办理法律援助手续。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值班律师禹城启航法律服务所刘国承办此案,协助承办人员与刘某完成接洽,并与承办律师共商办理案件的思路。为减少刘某跑腿次数,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法律援助中心为刘某开具援助手续,承办律师带到调解现场由刘某进行补签。
 
  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迅速进入案件办理状态,分别与刘某、张某及张某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取得联系,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做了大量的工作,最终各方同意进行调解。3月11日,在案件承办人员的努力下,刘、张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签订调解协议书,张某驾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刘某48645.3元;张某在保险公司交强险赔付范围外再赔付刘某赔偿金12000元。目前,赔偿款已全部到位。
 
  疫情无情,人间有爱。在这起交通事故案件中,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推出“容缺受理”便民举措,承办律师优先采用温和的调解方式办理案件,帮刘某快速拿到了赔偿款,也维系了刘、张良好的村民关系。为了表达对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人员的感激之情,刘某专程到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表示谢意,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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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山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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