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法院:一起网购纠纷从受理到处结不足两小时
时间:2020-04-01 12:11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枣庄讯:3月30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杨斌带领的速裁团队调解了一起网购宠物猫引起的纠纷。从法院立案到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履行不足两小时。
济南的柴先生因网络购买宠物猫与枣庄某宠物店老板姚先生发生纠纷。3月30日下午1点10分,柴先生通过手机扫描张贴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门口公告栏的二维码登录微法院进行了立案。该法院立诉前调字号后,将案件交由法官杨斌带领的速裁团队办理。下午1点40分,法官助理刘春梅通过电话联系到了宠物店老板姚先生,通知其来法院参加诉前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人员得知柴先生在3月27日花费11500元从姚某处网购了两只品种为“金渐层”宠物猫。收到宠物猫后,柴先生发现其中一只猫的成色与视频不符,于是带着两只小猫从济南赶到枣庄要求姚先生退还差价3000元。宠物店老板姚先生认为,已经在交易前对宠物猫的“毛色”进行了确认,交易一旦完成不退不换。而且,柴先生在发生纠纷后在多个宠物交易群里对他进行言语攻击,影响了他的声誉,坚决不同意退还差价。
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后,法官杨斌带领的速裁团队针对双方争议焦点,对二人进行了耐心劝说,并提出了多个解决方案。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柴先生退购了一只宠物猫,姚先生返还价款3700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不足两个小时,让远道而来准备打“持久战”的柴先生倍感满意,向法官杨斌带领的速裁团队表达了由衷谢意。(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3月30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因疫情在院内设立的临时速裁庭,法官杨斌(左二)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摄影:孙艳楼 陈灿)
3月30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因疫情在院内设立的临时速裁庭,法官杨斌(右二)和法官助理刘春梅(右三)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摄影:孙艳楼、陈灿)
3月30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因疫情在院内设立的临时速裁庭,法官杨斌(中)带领的速裁团队经过调解当事人达成和解握手言和。(摄影:孙艳楼、陈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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