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经开区法院开展疫情防控后首次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时间:2020-03-30 14:50 浏览次数:
审时度势 应“疫”而变
——山东烟台经开区法院:开展疫情防控后首次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山东新闻网:(刘禹锡)眼下,山东省已连续30余天无新增病例,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的持续向好,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不断巩固和拓展。为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尽早兑现,山东省烟台经开区人民法院采取网上执行不缺席,线下办案渐放开的执行举措,在确保执行干警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情况下,逐步放开常规集中执行活动,让公平正义决不因“疫”而迟到。
春始欣向荣,曦日正阳明。3月28日,凌晨5:50。山东省烟台经开区人民法院组织执行局、潮水法庭全体干警、法警队部分干警、政治部以及技术保障相关人员共计39人,开展代号为“春曦”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据悉,此次执行行动是疫情发生后该院开展的首次集中执行行动。“之所以将此次行动代号定为“春曦”,主要寓意春回大地,战胜疫情的曙光已经到来,新篇章即将开始之意。同样也预示着法院执行工作正逐步恢复到疫情前的工作状态”该院分管执行局的院领导吴卫灿介绍说。
为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本次执行行动邀请了部分主流媒体记者和执法执纪监督员见证执行全过程,通过媒体记者和执法执纪监督员的全程参与,可以让被执行人切实感受到法院和社会各界的执行压力,让被执行人感受到人民法院绝不会因疫情的发生而放松对其财产的追索,促使主动履行义务,为切实解决执行难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通过此次专项执行行动,也让媒体记者和执法执纪监督员零距离见证执行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执行工作透明度,提升了法院的公信力。
鉴于目前的疫情现状,为确保此次疫情期间执行行动的安全有序开展,该院在行动前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赡养费、抚养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进行梳理,对计划到达的小区、村庄的隔离情况提前进行摸底,有针对性的研究确定了此次执行行动方案。同时,该院还作出了严格的疫情防护预案,对所有出勤干警测量体温,对所有出勤车辆和警具都提前进行了消杀,参与行动的干警每人都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随消随杀。该院分管执行局的院领导和执行局局长也分别对所有参与行动干警的安全防护和对被执行依法审慎采取的措施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确保此次行动的安全有序万无一失。
行动中,该院出动警车9辆,39名干警兵分8路,对所在辖区福莱山、大季家等镇街的18名被执行人精准出击,严格落实“防护预案”和“找财产促执行,有财产必执行”的要求,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一律依法适用强制措施,对涉嫌拒执犯罪或其他形式犯罪的,依法启动追究相应刑事责任的程序,通过用足、用活、用好各类强制措施,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组合拳”,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维护司法权威,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同感。
在新闻媒体记者和执法执纪监督员的见证下,执行干警经过三小时的执行奋战,截至上午9时,共拘传10人,执结案件6件,执行到位金额90万余元,至此,通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将“一纸判决”兑换成了百姓手中的“真金白银”,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疫情后首次集中执行行动告捷!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好转,烟台开发区法院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审时度势,逐渐恢复开展常规集中执行行动,继续把涉民生案件作为执行工作重点,在确保执行干警和当事人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通过推出“凌晨执行”“假日执行”等举措,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以强大的声势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让公平正义绝不会因疫情而迟到”。该院执行局局长王群昌介绍说。(山东省烟台经开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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