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莒南县推行森林防灭火工作“六字诀”
时间:2020-03-30 14:30 浏览次数:
一是“禁”。即禁止违规野外用火,坚决做好森林火灾源头防控工作。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五个禁止”规定,森林防火重点期和高火险等级天气,在森林防火区内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是“早”。即森林火情早发现、早处置。加强与气象部门研判会商,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报预警信息;利用地面巡护、视频监控等手段,及时监测掌握森林火情;强化卫星林火监测热点核查反馈和各类舆情监控信息收集,确保森林火情早发现、早处置。一旦发生火警火情,村级应急队和护林员应及时做好早期处置,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应迅速参加扑火,“打早、打小、打了”,避免小火酿成大灾。
三是“准”。即运用各种扑火战略战术要准确,做到科学施救。扑火过程中,前线扑火指挥部做到火情推演准、目标设定准、采取方法准、排兵布阵准、进退路线准、出击时点准、作战情况掌握准、作战指令准、科技装备使用准。
四是“净”。即明火扑灭后,要最终清场,确保火场不死灰复燃。做到打到位、清到位、守到位。
五是“安”。即坚持以人为本,确保扑火安全,任何时候皆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守住安全底线。要专人负责安全、随时研判安全、提前采取措施、进退皆把安全放第一位。
六是“明”。要做到“禁、早、准、净、安”,“明”字需贯彻始终。即通过责任明、分工明、前指明、追责明,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森林防灭火责任。(孙妍)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