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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市中区法院:“疫”前线上行执行款“不迟到”
时间:2020-03-02 12:13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讯:近日,山东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将245万元执行款划拨到49名申请执行人名下账户。
 
  马某某、张某某等49人申请执行枣庄某置业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额近300万元。案件进入执行后,执行局干警多方查找涉案资产,依法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车位、储藏室等不动产,经过评估、拍卖获得财产处置价款245万元,49位申请执行人按比例受偿。执行款项到位后,恰逢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考虑到众多申请执行人盼望尽快拿到执行案款的焦灼心情,执行局决定将通过执行指挥中心,使用“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兑付案件款的线上执行方式,将执行款统一发放给49名当事人,让申请执行人以最快的方式拿到执行款。
 
  该法院执行局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的同时不遗余力地推行网上办案模式,抓好执法办案工作,做到“疫”前线上行、执行款“不迟到”,受到当事人的称赞。
  图片均为: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将245万元执行款划拨到49名申请执行人名下账户。(孙艳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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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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