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闻网讯:预防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是社区矫正工作中重中之重。近日石场司法所在矫人员郑某在严管月期间发生两起与他人产生口角报警事件,极有可能出现再犯罪苗头,引起县局高度重视。党组成员、副局长厉明星到我所指导完善矫正方案,通过走访调查、部门协调、压实责任,及时形成矫正小组实时管控网,多部门沟通配合,形成信息共享,重点落实社区矫正责任“三到位”,成功预防一起社区矫正人员
重新犯罪案例。
社区矫正人员郑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在石场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管理。2019年10月底郑某因其与郑大某的积怨报警,同日晚郑大某再次报警。郑某与郑大某是亲兄弟,两人关系不和,2018年底双方发生肢体冲突,郑某将郑大某打成轻伤,郑某因故意伤害罪判刑,双方关系急剧恶化。石场司法所工作人员发现郑某情绪暴躁难自控,在其家人和工作人员说服劝解无效情况下,迅速将该情况上报。县局做出以下重要部署:
一、矫正小组监管到位,实现精准定位。
党组成员、副局长厉明星带领我所工作人员到郑某所在村庄进行实地走访,与村委会及郑某家属加强沟通,阐明矫正小组监管责任,层层压实责任,高度警惕,随时报告郑某的动态,形成家—村居—司法所全方位的监管体系,实现了监管对象信息及时汇报,提高了沟通效率及矫正小组成员参与度。矫正小组监管到位,实现了社区矫正人员精准定位。
二、多部门联动到位,实现信息共享。
多部门沟通配合,与当地党委、派出所联动配合,实现信息共享。一旦郑某出现下落不明、扬言报复郑大某等危险行为出现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由公安机关及时依法处理。同时告知郑某: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触犯红线坚决收监。配合警示教育,形成震慑力。
三、心理矫正到位,实现“以人为本”。
“善矫者矫人心。”对社区矫正人员强化心理教育、心理辅导,有助于改善和提高他们自身的心理素质,帮助他们消除心理障碍,解决心理矛盾,摆脱心理困扰,改变问题行为,促进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加强每周配合教育谈话,通过思想开导,心理矫正,着重“攻心为上”,通过“正能量”的传输,让郑某重新找到对新生活的期望,打消其重新犯罪的念头。(秦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