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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闻网讯:(于松果 张芝宝) 2019年12月14日13时10分左右,沂水县许家湖镇某村驾驶人刘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在省道227线许家湖镇供电所对面路段被人举报饮酒驾车,沂水交警大队许家湖中队民警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随后到达现场。
中队民警在赶到现场后,对刘某进行了现场呼气式检测,检测结果为醉酒状态。民警随后带刘某到医院抽取血样检测,确切结果待上级公安机关检测中。
沂水交警提醒大家:醉酒、饮酒驾驶机动车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给驾驶人本人及他人带来了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对于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仅靠有限的警力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发现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对势态严重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报警,请求警方处置,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还社会一片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