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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闻网讯:为严厉打击危险驾驶犯罪,确保辖区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有序,山东沂水交警大队把12月份定为打击危险驾驶犯罪专项行动月,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通过开展这次集中整治,加大对追逐竞驶、醉酒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危险驾驶犯罪的打击力度。这次行动,交警大队联合特巡警等,以宾馆、饭店、歌厅周边道路为重点,严查轿车、面包车、电动三轮车酒驾醉驾行为,并依托公路交叉路口、农村集市道路出入口等重点部位,设置执勤卡点,实行错时勤务,严查农村机动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的酒驾行为。同时,公安机关依托查缉布控系统,及时研判违法车辆的时空轨迹,找准违法行为易发多发的时段和路段,有针对性地部署警力,实施精确打击,全力预防减少危险驾驶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不断推动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于松果 张芝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