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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闻网讯:(于松果 张芝宝)2019年11月08日03时13分许,山东省沂源县东里镇某村驾驶人孙某某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沿沂水县龙张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龙家圈街道张岱村路段,违反右侧通行,将山东省沂水县龙家圈乡某村行人罗某某碰撞,造成罗某某当场死亡,车辆部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据办案民警介绍:孙某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罗某某不应承担事故责任。
在此沂水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车辆行驶在坡道弯道比较多以及邻近村庄的路段时,一定要减速慢行、安全文明守法驾驶,任何一点小小的失误就可能酿成大祸。为确保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请守法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