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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闻网:天气变冷以来,沂水交警大队根据《全市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实际,严管高压,重拳出击狠抓路面管控,严查酒驾、醉驾、超载、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1月上旬,共有12名违法驾驶人因醉酒驾驶、二次酒驾、驾驶报废机动车等原因被吊销驾驶证。其中二次酒驾有8人,占总数的67%。
交警经常提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喝酒开车的代价是比较大的。咱就说说二次酒驾的代价吧,有个别驾驶人尽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处过,就因为好喝几口,不思悔改,不考虑安全,往往禁不住酒的诱惑,饮酒后侥幸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总认为交警发现不了他,一旦被交警查获,就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一定要牢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于松果 张芝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