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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闻网:(张雪 孙运涛)山东省莒南县交警大队在积极落实农村交通安全协管员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制度的基础上,为鼓励农村“两员”有效开展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通过严格奖惩制度,着力提高农村“两员”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村“两员”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作用。
在对农村“两员”的考核工作中,该大队实行平时考核、每月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大队考核中队,中队联合当地党委、政府考核村,并由大队组织全面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农村“两员”,按其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每月按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每年年底按岗位标兵、优秀、先进三个档次再分别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农村“两员”,大队也制定了详细的处罚措施,比喻其辖区内挂牌办证、检审率达不到90%以上的,将被扣罚奖金;在本年度辖区内发生过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则会被取消年终评先树优的资格,等等。
由于制度得到严格贯彻,实际效果反应也十分明显。目前,凡设立农村“两员”的村庄,无牌无证行车现象明显减少,村民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也明显提高,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也有了新的认识。(山东省莒南县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