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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闻网:11月6日,张某某冒雨来到兴平市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热心为民公正廉洁为国为民”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以表达感激之情。
2016年5月,程某某驾驶刘某某的小型普通客车,由北向南行驶到某村路口时,将前方同方向行人张某某撞倒。程某某系无证驾驶,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张某某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兴平市公安交警大队认定程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因程某某正在服刑,无财产可供执行。刘某某以自己不是肇事者为由,抗拒执行。
在“执行风暴”活动中,执行干警创新执行机制,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用活执行手段,强势开展执行攻坚。经过执行干警反复释法明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刘某某赔偿郭某某、张某某等30万元,首次兑付15万元,此后,每年兑付3万元,长达三年的案件顺利执结。拿到执行案款后,张某某对执行干警连连称赞,为了表达对执行干警的谢意,出现开头的这一幕。(陕西兴平法院 李军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