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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兰陵矿坑司法成功化解一起婚姻纠纷
时间:2019-11-05 11:32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英启玉)家住矿坑镇棠林村的王某来到矿坑司法所就婚姻家庭纠纷寻求帮助。据当事人反映,他是矿坑镇板厂工人,今年33岁。2014年在工厂认识了和自己同岁的工友孙某。当时孙某刚刚与丈夫离婚,生活比较困难。王某出于同情,在生活和工作中经常关心孙某,一来二去两人渐渐产生了好感,后于2017年初登记结婚。


  由于两人相处时间较短,结婚过于仓促,两人性格上的差异渐渐表现出来。2018年初至今,这三年多的时间里两人要么不见面,见面就吵架,感情十分不好。2019年6月左右,孙某向王某提出了离婚,王某也觉得这样拖下去也不是办法,于是同意离婚,但是两人在协议离婚的细节上一直不能达成协议。同时该村村民委员会多次进行调解,也无法助其达成协议。


  矿坑司法所工作人员听完王某的介绍后,立即与该村委会取得联系,了解案情的经过;同时接通了孙某的电话,进一步了解事件真相和孙某内心的真实想法。在充分了解事实经过和掌握纠纷当事人的期望之后,矿坑司法所于11月4日,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司法所进行调解。工作人员采取“背靠背”和“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解。工作人员向其讲述人民调解工作对于家庭婚姻来说,尽力促和不予调散,希望两人在今后互谅互让,和睦相处。但两人均明确表示不愿再一起生活。


  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疏导与劝解,两人最终达成了离婚协议:孙某婚前的房子仍归孙某居住;但王某帮助孙某还欠款18000元,孙某应当尽快返还给王某。双方对矿坑司法所的调解都很满意,并都表示以后不管怎样,都会好好生活,开启新的篇章。(兰陵县矿坑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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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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