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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闻网:(于松果 张芝宝)山东沂水县一重型车辆驾驶人在行径交叉路口拐弯时,未做到安全驾驶,诱发一起道路交通事故。
2019年09月01日00时21分许,山东省沂水县沂水镇某村驾驶人田某驾驶一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沂水县腾飞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腾飞路与振兴路交叉路口在向南左转弯过程中,与沿沂水县腾飞路由西向东行驶的山东省沂水县某企业职工卢某某驾驶的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碰撞,造成卢某某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在此沂水交警提醒大家:驾驶机动车行径十字路口时,要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一定要仔细观察、减速慢行,尤其是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更要仔细观察,该让行的必须让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