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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一男子为牟利以身试法多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刑拘
时间:2019-06-30 14:56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涂玉龙 袁鹏)明知是赃物,仍以身试法多次去低价收购来路不明的手机,而后高价卖出从中牟利。近日,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便衣侦查大队民警在侦办一起盗窃案时顺线摸排,本着为受害人挽回损失,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出发点,全力追赃,在市区一手机门头将这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嫌疑人陈某一举抓获,为受害人及时追回被盗手机5部。
 
  经查,陈某,33岁,浙江人,十年前就开始在临沂经营手机生意。今年5月份,一名涉案男子(已另案处理)到陈某门头出售手机,按照规定,收购二手手机需要提供手机发票并登记本人身份证件,但是该男子提供不出任何合法手续,陈某在明知该男子手机来路不明的情况下,为非法牟利于是心存侥幸的低价收购了这部手机。尝到甜头的陈某从此一发不可收,之后该男子又多次到陈某门头出售盗窃的多部手机,陈某都心照不宣的一概低价收入柜台再高价卖出,涉案价值一万余元。案发后,民警很快找上了门,陈某方才后悔不该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深知事情严重性的陈某配合警方追回了已经出售的部分赃物手机。经审讯,陈某对自己多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
 
  目前,陈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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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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