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水交警抓获一名逃逸近2年的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
时间:2019-06-21 09:11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6月20日,沂水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民警把肇事后一直东藏西躲的蒙阴县岱崮镇某村驾驶人娄某某抓获,发生在2年前的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2017年8月12日,蒙阴县岱崮镇某村驾驶人娄某某开车拉着做水果生意的朋友张某到沂水县泉庄镇看桃。当日下午13时38分许,娄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沂水县沂崔路由南向北行驶到泉庄镇尹家峪村路段时,驶入对行车道,与由北向南行驶的宋某驾驶的一辆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张某死亡,娄某某、宋某受伤的,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后,办案民警根据现场勘查、调查走访的证据,证实娄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宋某、张某武过错行为,娄某某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娄某某因受伤住院治疗,因害怕承担事故的赔偿责任,偷偷从医院逃走。娄某某逃走后,在蒙阴县城某物流公司打工,对外人从不说自己的真实姓名,就连办手机卡、租住房屋、住旅馆等都是用别人的身份证登记。期间,沂水交警大队民警多次对娄某某实施抓捕未果。2019年6月份,办案民警在得知娄某某经常在蒙阴县北关某居民区出现时,就对娄某某实施蹲守。6月20日早晨,娄某某在骑
摩托车送孩子上学时,被蹲守民警当场擒获。经突击审讯,娄某某对自己肇事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等待娄某某的将是法律公正的审判。(于松果 张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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