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山东莒南交警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再掀夏季交通安全宣传新高潮
时间:2019-06-20 10:20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山东省莒南县交警大队以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国第十八个“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紧密结合夏季道路交通特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掀起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新高潮,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该大队着力强化阵地宣传工作。首先以客运企业为阵地,组织民警在汽车站向司乘人员发放宣传材料,更新客运站内交通安全展板内容,在进出站口及停车场内悬挂宣传横幅,不定期对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广大驾驶人不开带病车,不疲劳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远离交通事故。并以学校为阵地,组织民警深入到辖区的中小学校,通过举办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征文比赛和交通漫画比赛等活动,使学生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同时,对校车进行检查,对驾驶人进行再教育,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意识。
 
  针对当前农村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特点,该大队民警结合“三夏”生产期间交通流量和人员流动特点,在主干道路沿线的集镇、村庄、学校、加油站等人员集中的地方张贴、悬挂宣传挂图,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广泛开展“不要乘坐超员车”、“不准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等警示宣传,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交通法制观念。
 
  再就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优势,及时发布交通安全信息,以案说法,及时报道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典型事故案例,对交通参与者起到警示作用,从而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山东省莒南县交警大队:张雪 孙运涛)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