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山东省沂源县鲁村镇:“点面”传法让群众捂紧“钱袋子”
时间:2019-05-28 09:40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为进一步强化非法集资源头治理,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让群众学会保护好、捂紧自己的“钱袋子”。山东省沂源县鲁村司法所主动联合多博士律师事务所、汇鑫法律服务所,通过“点面”结合的方式,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治宣传活动,深受群众的欢迎。
 
  在“点”上,主要是针对鲁村大集人流量大、邮局、博商村镇银行、农商行相对集中的优势,通过悬挂条幅、电子屏滚动播放、设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面对面向过往群众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并讲述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的集资诈骗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升警示教育意义,引导广大群众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风险及社会危害,提高公众识别、抵制非法集资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投融资理财观念,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在“面”上,主要通过携带明白纸、宣传材料开展了“进村(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六进”活动,从而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治普法活动又推向了一个新高潮。目前,已累计发放宣传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50余人次,营造了一个浓厚的“非法集资人人远离,防非打非人人有责”的法治氛围。(张纪峰、赵而娜)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