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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兴平法院:荣获意识形态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时间:2019-04-04 10:30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李军委)4月3日,陕西兴平市委宣传部通报表彰2018年度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兴平法院党组喜获“意识形态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办公室宣传干事李军委被评为全市理论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兴平法院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教育引导干警“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中层干警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广泛组织学习《人民法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牵头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安排》、《干警文明上网管理规定》,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院党组围绕落实领导责任、阵地管理、舆论引领、理论武装、核心价值观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队伍管理,狠抓阵地建设,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持续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2018年在各类媒体发表稿件2500余篇次,发表网评200余次,放大正面声音,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促使主流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法院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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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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