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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闻网:为严厉打击“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山东省莒南县交警大队对近年以来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至今未接受处理的232名“酒司机”名单进行曝光,要求未处理的当事人及时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近年来,莒南交警不断规范查处“酒驾”工作流程,坚持查处“酒驾”违法行为不放松,逐步形成查“酒驾”工作常态化,被查获的“酒司机”也随之增多,其中就有个别“酒司机”仍报有逃脱处罚的侥幸心理,观望拖延处理这一违法行为。为使“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得到依法惩处,确保“酒驾”整治的效果,该大队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对232人采取公告方式予以告知,喊话“老赖”“酒司机”接受“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山东省莒南县交警大队:张雪 孙运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