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山东日照五莲洪凝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学习教育
时间:2019-03-04 11:34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讯:(孙明三)近日,洪凝司法所为确保辖区社会稳定,对60余名在矫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集中学习教育。本次集中学习教育,以《山东省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规范》为重点,从在矫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走访、谈话、思想汇报、外出请销假、手机定位、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等入手,重申在矫期间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提高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和对法律的敬畏意识。
 

  本次学习教育,以提问和讲解的形式,通过互动,对在矫人员进行了抽查、提问,专职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讲解,让他们进一步明确了在教期间应该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不该怎么做、如何控制自己的行为表现。使社区服刑人员更加明确了在什么情况下会受到警告、被提请拘留、被撤销缓刑、被撤销假释,确保了社区服刑人员真正的把社区矫正纪律和管理规定牢记心中。
 

  本次学习教育,还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观看学习中国传统文化,用传统文化教导、教育社区服刑人员守规矩、知礼仪、明事理、懂感恩,引导社区服刑人员不要放弃自身道德修养,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的同时,也加强传统文化学习。摆正心态,服从管理,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敬畏法律,诚实守信,遵守职业道德,尊老爱幼,崇尚孝道。
 

  最后,所长与参加教育学习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体谈话。使全体参加教育学习的社区服刑人员,通过此次集中学习教育,不但进一步认识到遵守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期间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的重要性,同时,也让他们等得了,司法所对他们严加教育和规范管理,是对他们负责,让他们按时、顺利解除矫正,回归社会,更好的为社会和家庭做贡献。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