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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法院院长带头审理发回重审案件
时间:2019-02-25 11:51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讯:2月22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院长种法举与刑事审判庭法官郭杰、人民陪审员王秀芹组成合议庭,对一起发回重审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黄某等4人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一案被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后,考虑原审事实查明不清、证据不足,属于疑难复杂案件。根据该法院制定的院、庭长办案规定,指定该法院院长种法举担任审判长进行审理。庭审过程中,种法举严格按照诉讼程序,组织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全面调查核实案件中可以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问题,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代理人的各项诉讼权利。4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案件将在合议庭充分合议后依法判决。摄影:孙艳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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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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