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山东莘县燕店司法所法律援助的“三颗心
时间:2019-01-22 14:36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莘县讯:“俺妮跟女婿现在整天闹别扭,日子算是过不下去了,俺家里穷,你们给俺想想法,官司能打不?”
 

  “大娘您放心,只要您符合法律援助的要求,咱们的律师可以免费为您打官司,而且绝对让您少跑腿。”
 

  年关将至,燕店镇黄楼村的马大娘愁眉苦脸的来到燕店司法所,向值班的法律顾问不断“诉苦”,像这样的场景在燕店司法所不止一次的出现,目前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援助的手段,不仅解决了身边的矛盾纠纷,而且了解到了法律知识,燕店司法所坚持用“三颗心”认真做好新时代法律援助工作。
 

  一颗“热心”助宣传。通过送法下乡等深入基层活动对法律援助的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法律援助的条件和步骤进行广泛的宣传。并充分结合普法宣传周、学雷锋纪念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等专项法律宣传活动,实现法治宣传全覆盖、全员参与,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
 

  一颗“耐心”助过程。办理过程中耐心为群众诉求解疑答惑,在全镇34个村设立法律咨询站,指导村民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求。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对提出的法律诉求指派专门的援助律师进行上门服务,切实保障服务零距离,让村民做到“一次办好”少跑腿,矛盾化解自家门。
 

  一颗“真心”助成效。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法律援助的接待、咨询、受理、案件分流、跟踪、回访等工作,详细登记每例法律援助咨询案件,对有可能调解成功的婚姻、赡养、劳动、邻里等纠纷首先通过调解途径解决,调解不成及时与县法律援助中心做好衔接工作,确保应援尽援。(王瑞强)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