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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闻网讯:(刘超 邵静)12月24日上午,山东省五莲县某公司两名职工代表来到县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咨询公司多年来一直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未给职工办理劳动保险,并且厂址从县城工业园搬迁到乡镇,劳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问题,涉及职工多达45名。中心人员审核证据材料后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是最佳方案,一次性告知办理援助手续的材料后,下午集中办理。
12月24日下午,中心开通“绿色通道”,安排4名业务骨干仅用一个小时便为45名职工办理完毕援助手续,为其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承办该案。
2018年1月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严格按照“一次办好”要求,落实“惠民、便民”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职工维权法律援助行动,共受理职工维权案件262件,挽回损失34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