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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水交警破获9.30肇事逃逸案
时间:2018-10-18 12:43  浏览次数:
  9月30日夜晚,山东省泗水县某村驾驶人高某某在沂水撞人后驾车逃逸。沂水交警大队民警克难攻坚查到了高某某,面对民警的讯问,高某某百般抵赖竟称自己车上的痕迹是天上掉下来的石块砸坏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面对铁的证据,高某某不得不承认了自己找事逃逸的事实。
 
  9月30日,一直在外地打工的山东省泗水县某村驾驶人高某某接到母亲的电话后,想利用国庆假期回泗水老家看望一下身体一直不好的母亲。当天,高某某驾驶三轮汽车拉着妻子从打工地向泗水老家赶,6点30分许,当高某某驾驶三轮汽车行驶到沂水县高庄镇佛庄村路段时,由于对行车辆的照射,没有看清前面正在横过道路的行人,咣当一声把行人撞了出去。附近的群众听到撞击声后,立即向事发地靠拢。此时,高某某并没有停车,而是趁夜色驾车逃逸。
 
  当周围的群众靠拢过来时,三轮汽车早已消失在夜色之中。有的群众发现被撞老太太是本村85岁的孙某某,好像伤的不轻,于是拨打了122急救电话和122报警电话。几分钟之后,沂水交警大队夏蔚中队的民警赶到了现场,帮助医务人员把昏迷的老太太抬上了救护车后,立即展开现场勘查和调查工作。经现场勘查,仅发现了一个汽车右侧后视镜,周围群众也没有看清肇事车的外形及车牌等。
 
  办案民警撤离现场后,立即把情况向大队领导汇报。大队长孟凡昌指令:事故处理中队积极配合,成立9.30专案组,负大队长孔祥国靠前指挥,带领专案组民警立即展开侦破工作。
 
  专案组民警放弃了国庆长假的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攻坚克难,展开案件的侦破工作。办案民警得到个相关单位值班人员的积极协助,“十一”假期里,就利用天网工程及事故现场监控录像,又通过有关车辆专家的比对,很快锁定了肇事车辆是一辆银灰色三轮汽车,同时也查询到了肇事车主是高密市某村人。
 
  10月8日刚正式上班,专案组民警立即赶到高密市展开调查,经调查肇事三轮汽车车主已把车转让给了本市的李某某,当办案民警找到李某某时,李某某称,他已把该车买给了在高密打工的泗水县高某某。专案组民警立即联系到高某某打工的单位,经查询高某某假期回老家了,至今还没回来。
 
  获得这以信息后,专案组民警立即制定了周密的抓捕方案。10月12日,专案组民警得知高某某还在泗水后,立即赶到了泗水,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当晚找到了高某某及肇事车辆。
 
  做贼心虚的高某某,把肇事车辆凹陷的部位已整形,可是还没有补上银灰色油漆,车厢尾部的放大号被高某某打磨掉,后视镜还没来得急更换。
 
  10月13日,办案民警对高某某展开讯问,可是高某某不承认自己撞人了。当问及他车辆凹陷部位怎么造成的时,高某某狡辩道,车辆凹陷部分是行车中天上掉下来的石
 
  块砸出来的。问他为何打磨掉放大号时,他答非所问,高某某更没能说出后视镜的去向。
 
  在强大的政策攻势及铁的证据面前,高某某不得不交待了自己找事后逃逸的事实。
 
  目前,高某某已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公正的制裁。被撞孙老太太还在抢救之中。 (于松果 张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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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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