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兰陵矿坑司法所“三强化”全力助推法治扶贫
时间:2018-09-04 13:48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兰陵县司法局矿坑司法所结合辖区精准扶贫工作实际和工作职责,把法律服务作为法治扶贫工作的切入点,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积极创新工作方法,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服务和保障。
一是强化法治宣传,主动贴近民心。结合进村入户、会议培训、举办活动等时机,在法治宣传过程中及时向群众宣讲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建设的意义和内容,动员群众支持和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对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讲解,使群众认识到只有学法、懂法、守法才能脱贫致富。引导他们树立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观念,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今年,矿坑司法所组织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6场次,开展“流动法治大讲堂”2场,解答法律咨询132余人次。
二是强化纠纷调解,切实维护民和。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中,因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等发生的村务管理、损害赔偿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加,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按期完成精准扶贫各项任务,在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党政统一领导、综治办牵头协调、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参与的有效衔接、协调配合、运行畅通的大调解机制下,矿坑司法所积极主动介入矛盾纠纷调解,并在工作中不断检验完善人民调解“五步工作法”,成功调处了8起矛盾纠纷
时间长、突发矛盾的问题纠纷,真正做到融入精准扶贫工作一线,也为全镇社会稳定奠定了基础。
三是强化法律服务,全力保障民安。积极协调优先配齐配强建档立卡贫困村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采取每月10日和20日定期值守和灵活机动相结合的方式,对群众提出的法律服务需求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法律意见。法律服务工作者紧紧围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矛盾化解、法律援助等主要任务开展工作,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对于无法解答的法律问题,及时咨询镇聘法律顾问了解情况后及时答复,对需要申请法律援助和办理公证业务的及时受理并询问清楚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时指引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理,避免了群众多跑路。(英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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