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行政调解参与化解校园伤害纠纷
时间:2018-09-04 13:35 浏览次数:
随着行政调解宣传力度的不断扩大,无需费用、调解时效快的特点使越来越多的人在生活中遇到矛盾纠纷的时候开始通过寻求行政调解的方式解决。
王某是某幼儿园大班的小朋友,在幼儿园吃饭期间不慎将自己的手腕烫伤,幼儿园老师在简单处理伤口后及时通知了家长,并由家长带回治疗、休息。后来双方在王某烫伤是谁的责任以及烫伤医疗费赔偿等方面一直存在争议,王某父母多次去幼儿园闹,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幼儿园请求行政调解。
行政调解员齐登强在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后,多次会见双方当事人,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并达成协议:幼儿园方同意一次性支付王某父母包括治疗费在内的各类费用共计3000元,王某父母同意放弃其他任何请求权,并不得再因此事向幼儿园主张任何权利。
此案中,行政调解员充分分析利害关系,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注重行政调解的艺术和方法,坚持情、理、法并用,促使当事人自行和解,此案调解结果双方都很满意。(历山街道司法所 王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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