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兰陵县庄坞司法所四到位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时间:2018-08-29 14:46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更好地化解各类矛盾纷争,兰陵县庄坞司法所努力做到四个到位,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法治宣传教育到位。以“七五”普法和“法律六进”为抓手,采取悬挂条幅、标语、法律宣讲等形式加强婚姻家庭、财产继承、损害赔偿、土地承包等与广大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在全镇范围内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正确引导民众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二、调解组织建设到位。不断发动老党员、老教师、村干部等人员及时填充村居调解组织,夯实与巩固基层基础,同时,以司法所为单位,以社区、村级调委会为主阵地,通过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定期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将大量矛盾隐患化解在基层,消灭在一线。
三、业务学习培训到位。在调解过程中,会遇到大量法律、司法鉴定、事故认定等问题,不断提高调解员自身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利用培训会、座谈会等形式定期对基层人民调解员进行相关法律政策和调解技能的培训,提升调解员业务能力水平,着力打造一支能够适应新常态下社会维稳工作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民调解队伍。
四、矛盾排查走访到位。由司法所牵头,联合综治、信访、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每月开展一次集中排查走访活动,加强与基层调解组织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以便掌握重点矛盾纠纷情况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切实做到“预防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胡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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