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山东省五莲县街头司法所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为民服务意识。.
时间:2018-08-24 17:31  浏览次数:
  8月24日下午,街头司法所利用周五例会学习的有利时机,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县纪委、县作风建设办公室纪律督查通报,加强司法所的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
 
  会上,厉志所长详细宣读了督查通报的内容,同时要求全所工作人员根据督查通报提出的问题,对照自身可能存在的情形进行反思核查,集中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中梗阻”问题,推进“三抓”工作见到成效。每名同志在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寻找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引以为诫。经过全体工作人员讨论决定,由张吉玲同志负责全所的日常上下班考勤和请销假、外出登记备案等工作,作好记录、及时提醒,监督全所人员的考勤和登记备案,确保政务服务制度落实无死角。
 
  通过对照反省自查,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之所以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主要是忽视了日常的思想建设、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将思想建设摆在首位,将队伍建设落到实处,将作风建设作为常态,将严格的制度规范作为自己日常言行的指南。不断强化规矩意识、严守纪律底线、自觉改进作风,时刻将为民服务放在首要位置,才坚决杜绝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等问题产生,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
 
  作为活跃在第一线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我们的一言一行代表的是全县司法行政的整体形象。根据当前“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要求,我们要坚持学习不懈怠、时刻要求不放松,时刻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谨言慎行。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通过传统文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注重从一言一行做起,发挥共产党员的优良传统,将服务百姓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时刻绷紧为人民服务这根弦不放松,推动平安街头、和谐街头建设。(孙萍萍)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