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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闻网(通讯员:龚伟)8月10日17时许,泰山景区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观光路西首公交车站时,发现一辆蓝色小型客车斜向停放在路边,而车上并无驾乘人员。由于该路段一条车道正在封闭施工,加之多条公交线路在此进站停车上下乘客,该车的停放位置严重影响了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经查看,该车前后均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在前挡风玻璃处放着一张济南牌照的临时号牌,未留有车辆联系方式。民警在现场通过喊话的方式试图寻找车主,但未果。就在民警准备拖移车辆时,该车驾驶员赶到了现场,民警便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机动车临时号牌。该车驾驶员在边找证件的同时,边向民警说道,“车是新买的,车辆号牌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可就当民警打开车辆后备厢进行检查时,驾驶员神情明显慌张起来,经过一番查找,民警在后备厢内找到了一副崭新的号牌。在事实面前,驾驶员不得不承认已经领取了正式号牌,为躲避电子眼抓拍,一直未进行安装。
随后,民警对该名驾驶员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现场帮助驾驶员安装上车辆号牌,同时驾驶员因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和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分别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和罚款200元、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