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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沂源县鲁村镇:“四抓四化”推进行政调解工作
时间:2018-08-09 14:33  浏览次数:
  近日,山东省沂源县鲁村镇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律服务新需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积极探索新时代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机制。
 
  一是抓机制建设,出台科学化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并出台了《鲁村镇关于认真做好法律顾问参与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法律顾问参与行政调解工作,对法律顾问参与调解工作的范围、调解工作模式、调解经费保障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是抓基础建设,搭建全面化工作平台。在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立法律顾问行政调解窗口,安排法律顾问定期坐班,及时高效地为基层民众化解纠纷、排忧解难。同时,发挥互联网+的优势,通过“鲁村镇法律顾问之家”微信群,接受当事人的申请,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三是抓队伍建设,建立专业化服务队伍。在选用本辖区村法律顾问参与行政调解工作的同时,积极动员县其他优秀律师积极加入鲁村行政调解队伍。建立律师调解员名册,载明单位名称、律师姓名、执业证号、地址、联系方式、专业特长等信息。
 
  四是抓制度建设,制定规范化服务流程。通过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规范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业务流程,明确当事人和调解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并就法律顾问行政调解窗口的性质、调解范围、档案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让法律顾问调解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有章可循。(曹洪建、张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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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陈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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