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 >
山东五莲县高泽司法所学习“枫桥经验” 强化服务为民
时间:2018-08-06 10:01  浏览次数:
  山东新闻网讯:(丁玉奇 丁金龙)为守一方平安,维护一方稳定,高泽司法所积极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高泽镇实际,将枫桥经验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
 
  一是强化人民调解为人民。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在全镇建立一支以“大嫂调解员”为骨干力量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实现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全覆盖,让群众纠纷群众自己解决,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二是公共法律服务为便民。每个村聘任一名法律顾问,在村委会公示栏张贴法律顾问姓名、联系方式,方便群众有法律问题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法律顾问,让群众足不出村就可以享受到法律服务。镇驻地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每天安排一名专职法律工作者值班,负责接待每天来访的群众,实实在在为群众提供方便。
 
  三是法治扶贫普法促调解。高泽司法所联合高泽法律服务所利用农历逢二、逢七开展“法律赶大集”活动,现场解答法律问题,向赶集的群众发放法律彩页,讲解法律知识。法律顾问利用每月“党员一小时”活动,开展法制讲座,向贫困户送去慰问品和法律书籍。
 
  四是多部门联动护驾维稳。联合信访、法庭、派出所等部门,构建基层维稳线,提高矛盾化解质效,从矛盾源头进行排查,及时掌握社情民意、群众诉求,为维护群众权益、服务群众提供平台。
 
  五是感受法律服务获得感。无论是普通群众还是特殊人员,高泽司法所都一视同仁,对于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坚持"拉一把、帮一世"的原则,帮助他们重新走向社会,重获生活的希望。在平时工作中时刻联系群众,关注民生,让群众有获得感、幸福感。

分享到:
文章编辑: 陈秀荣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如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媒体来源的信息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并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该相关内容。如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应予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若因线路及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