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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空白协议”强拆 百姓不同意全部按“两违”处理
时间:2018-08-02 10:46  浏览次数:

  中国网讯(记者 武世友)周口项城市一村庄部分村民在未与当地政府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遭遇空白协议强制拆迁,当地政府出台拆迁政策,配合拆迁的居民给予奖励补偿,如不同意拆迁全部按“两违”强制拆迁,房屋被拆,安置补偿不到位,致使多数村民流离失所,生活陷入困境。

  2017年周口项城市政府在进行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实行六不赔偿原则、对城市周边的村庄房屋进行拆迁,拆掉了十几个行政村,二十多个自然村,多数村民在未与政府签订拆迁协议,未获得赔偿款的情况下,政府按照违法建设,对其居住多年自家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强拆,村民被迫与政府签订空白的拆迁合同,政府承诺的拆迁安置过度费无法兑现,村民房屋被拆,流离失所,生活质量严重下降。

  项城市千佛阁办事处徐冢村多数村民告诉记者,2017年12月,项城市国土、规划、城建、办事处等多个部门在无任何公示、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对徐冢村进行拆迁,制定“一刀切”的不合理拆迁政策。在规定签约期限内第1天至第5天内腾空房屋交出钥匙,签订补偿协议的,经指挥部认定的,每户按3.6万元给予奖励;第6天至第10天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每户按2.4万元奖励;第11天至第15天内签订协议的,每户按1.2万元奖励;逾期15天不予奖励。如果不同意拆迁,全部按“两违”建筑,对其房屋进行强制拆除,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同时取消搬迁奖励款。对于拆迁赔偿,项城市政府出台六不赔偿政策,即60岁以上老人房屋不赔,二次拆迁户不赔,外来户无论有无证据概不赔偿,女孩不赔,空白宅基地不赔,一户多宅不赔。拆迁人员宣称每户不管原房屋多少,只赔240平方,不够240平方的,只赔167平方,超出240平方,不管多少,一律不赔。

  后项城市千佛阁办事处霍营棚户区就改造拆迁情况作出回复:千佛阁办事处分包拆迁区域内的拆迁户没有签订空白协议,都是等评估报告出来后再签订的协议。拆迁不是一刀切,不存在强拆。根据《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房必须办理土地证、规划证等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建设,未办理以上手续均属违章建筑。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应当依法拆除,且不予补偿。对于在规定期限内积极配合拆迁的群众,每户给予36000元的奖励。所有合格的拆迁户,在过渡安置过程中,每户每年都发放8000元左右不等的过渡安置费。

  对于出台的六不赔偿政策,称一户多宅(含二次拆迁)和老人违法占地建房都违反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二次拆迁已经补偿过了,又违法占地建房等等,都不应补偿。外来户证件手续不全的属于违法占地或违法建设,不应补偿,证件齐全的给予补偿。出嫁到该村以外女孩不应在娘家享有宅基地,女孩若取得宅基地应该依法办理土地证,否则不应补偿。空白宅基地应提供土地证,无证的空白宅基地不应补偿。

  村民徐某称,自家的别墅建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面积860平方,装修豪华,价值980余万元,政府在未对自家的房屋进行依法评估的情况下,按照当地拆迁政策标准,每户240平方,多余的部分充公的政策进行拆迁,因与政策出入太大,未与拆迁办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在未收到政府拆迁安置过度费的情况下,政府组织人员对其进行强制拆除,致使财产多数被毁,损失惨重。

  政府的安置本应是更好的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村民幸福指数并使之可持续发展、提高。而当地政府大搞拆村并城,让村民被迫上楼,对村民缺乏长期的规划发展,仅靠拆迁安置过度费,怎样确保农民上楼后生活质量不下降,生活更美好,需要当地政府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确保农民生活更美好。
原网站链接:http://www.zgjjyqgcw.org/news/bencandy.php?fid=31&aid=24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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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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