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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高泽司法所立足服务中心工作,努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维护城北工业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是健全队伍构成。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相关规定,在各村均聘任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基础上,2018年度,与妇联联合,在各村选聘54名“大嫂调解员”,积极搭建适宜妇女干部才能的“大嫂调解员”平台,优化村级调解组织机构,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提升人员素质。为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司法所组织所有调解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同时,调解员将自己制作的调解案卷交到司法所,其他调解员分析点评,找出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人民调解员之间可以互相交流,或对未参与调解指导的周边村庄人民调解员再进行讲授。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为确保调解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执行工作,司法所在上报每一份调解案卷前,逐一进行回访,确保调解真实、案卷规范、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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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高泽司法所共参与、指导矛盾纠纷调解40余起,在群中心中逐渐形成有矛盾有纠纷先找调解来解决的观念。(李华波 丁玉奇)